幼儿园收费要变天!从明年开始,这些钱可以不交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官方网站上,一份名为《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刚挂出来,离2026年元旦只剩下一周时间。
2025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通过规范收费项目、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加强监管等多项措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这项政策明确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01 政策出台背景
三部门联合发布新通知的背景非常明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提升,幼儿园收费政策亟需跟进调整。
国家层面的立法也为完善收费政策提供了基础。2025年6月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幼儿园收费管理指明了方向。
中央政策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这是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
02 收费项目边界
新政策首次清晰界定了幼儿园可以收取的五类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及开设托班的保育费。
其中,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而代收费则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是,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03 管理方式调整
新政策对不同类型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方式进行了差异化调整。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这意味着政府会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幼儿园只能在合理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有特别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也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04 收费标准的形成机制
收费标准的制定需要遵循一系列具体原则。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多项因素合理确定。
服务性收费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收取,而代收费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收取,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或任何形式的回扣。
政策还要求各地建立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通过成本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05 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新政策的一大亮点是建立了双重目录清单制度。
各地需要建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由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同时,各幼儿园需建立本园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包括机构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公开。
新制度的核心原则是“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这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
06 监管措施与禁止事项
政策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禁止性规定,直接针对幼儿园收费乱象。
在收费行为方面,相关收费可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但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收费项目的成本和收入情况。
政策特别强调,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保教费、保育费以外的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此外,新政策明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新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在各省份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前,家长和幼儿园最关注的收费问题都指向一个核心:如何把收费项目列得清清楚楚,让人一目了然。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同步加强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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